在有戶口的情況下,一般主需要到家長雙方攜帶自己的身份證、戶口本等有效證件,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補辦即可。如果證件材料齊全準確無誤,醫院重新為其辦理補辦出生證明,並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,不過辦理完成後,並不會直接交給補辦人員,需要等待整個稽核通過後(大概7個工作日),由申請補辦人員到醫院進行領取,並登記在案。
《出生醫學證明》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,以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。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《出生醫學證明》工作,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《出生醫學證明》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。
《出生醫學證明》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《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》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。
對於孩子的來說,他們的出生證明是非常重要的,就像我們成年人的身份證一樣,是寶寶具有合法性的一個重要的標誌,所以一旦遺失,我們就需要及時的給他們補辦。補辦的流程如下:
- 1. 父母帶上相關的證件(包括父母的戶口簿,結婚證明,身份證等)去寶寶出生的那個醫院開具出生證明,現在醫學對於這些資料都是比較看重的,所以每個寶寶在出生以後都會在醫院留有存根;
- 2. 在開好出生證明以後,父母還需要去當地的婦幼保健所領取出生醫學證明補發申請表,然後根據表格上面的要求進行填寫,在填寫完畢以後,將父母的相關證件的影印件(身份證,戶口簿,婚姻證明等)和表格一起;
- 3. 最後將填好的表格和醫院開好的證明一起拿到相關的部門(一般都是衛生行政部門)進行補辦。
因為每個地方的規定不一樣,所以在資料的準備上面也會有所出入,父母們應該先到相關的部門諮詢,確定好自己要提交的資料,避免來來回回反覆跑。